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解構迷你債券高風險疑團

解構迷你債券高風險疑團
所謂迷你債券,是香港證監會登記的信貸相聯結構性票據產品。本港的迷你債券通常與美國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掛鈎,涉及風險較高,而賺取息率的高低則視乎掛鈎公司的級數,投資年期由三至五年不等。
就迷你債券而言,有關掉期安排是涉及香港以外地區的雷曼兄弟機構。由於這些機構已破產,因此有關掉期安排便須平倉,其抵押品亦會被變賣套現。
自二○○四年起,本港開始冒起與信貸相連的迷你債券,年利率甚高,部分債券更稱息率可高達數十厘。雖然迷你債券以債券為名,但有業內人士稱,其實為結構性產品,通常與美國金融機構的高風險資產(例如CDS)掛鈎,涉及風險絕非一般純債券。
若迷你債券與其中一間掛鈎的金融機構於投資期內發生信貸問題,投資者除收不到利息,更須承接掛鈎之高風險資產,回報因此大減;若數間公司同時陷入信貸危機,不但回報報銷,甚至有機會賠上本金。
若查看迷你債券產品的銷售文件,雖說明產品並非單純的企業債券,而是涉及CDO(抵押債務證券)及掉期風險等投資,但卻並不容易直接理解,也沒有提及擔保人角色(如雷曼)對產品的重要性,包括其倒閉的風險。
有證券業者指出,迷你債券為一個品牌,就如某因銀行推出「期權寶」般專用名詞一樣,它基本是一種掉期合約,也可以說是一種風險轉嫁工具,內裏包含衍生工具成分。
有業內人士坦言,迷你債券屬於結構性產品,條款複雜,有一定風險,監管部門實應檢討有關債券是否適合散戶投資。因迷你債券息率較定期存款為高,入場費僅數萬元,因此吸引一些散戶購買。迷你債券是透過與組合資產掛鈎以及作出其他的財務安排,其條款複雜,散戶投資者實難以容易了解其中的細節。此外,雷曼推出的迷你債券擁有不同系列,涉及的抵押品都不盡相同,部分為雷曼發行的債項,部分為抵押債務證券。
中文大學財務系副教授蘇偉文指出,是次出事的迷你債券,實為高風險的衍生工具,絕非一般散戶理解的藍籌企業債券,相信是雷曼將持有的CDO,透過組合為一種結構性產品出售予散戶。理論上買入迷你債券其實有如跟雷曼對賭,賭掛鈎的公司不會出現信貸問題。
他表示,雷曼清盤後,政府及僱員按程序屬最優先取得變賣後的資產額,而雷曼迷你債券持有人只屬次級債權人,苦主獲賠本金一成亦未必能達到。
他指出,苦主在交易時已簽生死狀,以法律訴諸雷曼未必可行,加上人均索償額遠超於消委會的集體訴訟機制所限,打官司或會得不償失

金管局關注銀行不當銷售手法

金管局關注銀行不當銷售手法
金管局昨天已收到五十四宗有關銀行推銷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手法的書面投訴。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於雷曼苦主會議後表示,金管局對每個不當銷售手法的投訴個案均會跟進調查。並補充,將會受理在雷曼迷你債券事件中有關銷售不當的投訴,但表示即使投訴成立,金管局根據法律權力可以採取的紀律行動不包括賠償。
金管局亦已要求銀行向投資者交代事件,他表示,該局可以向違規銷售的銀行進行紀律處分,包話譴責,罰款或停牌,該局已向有售賣迷你債券的銀行發出指引,要求主動接觸受影響客戶,解釋目前情況。該局亦會設立專線及網上表格,接受市民投訴。
另外,金管局已另設電話專線協助投訴銀行銷售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手法的投資者,專線號碼為8100 2314。該專線將於今天起,逢星期一至五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運作。
至於事件是否反映現行監管制度出現漏洞,李令翔表示,目前不能下定論制度出現漏洞,因現在所有「出事」產品均獲證監會認可。
該局發言人表示,金管局要求銀行銷售證券及期貨產品的過程,必須符合《證監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的要求。該準則規定中介機構必須向客戶說明銷售的產品所涉及的風險。
發言人補充說,銀行在銷售結構性投資產品時,必須符合有關規例及設立適當的內部管控制度,以確保銀行已評估客戶是否適合投資於該類型產品,及就該產品的性質與風險作出適當的披露。銀行亦要確保客戶已了解產品的性質與風險,並擁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買賣該產品所帶來的風險和潛在虧損

學者:集體訴訟勝算微

學者:集體訴訟勝算微
金管局昨天早上舉行會議,出席者包括購入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的投資者代表、出售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的銀行代表,以及保管相關投資產品的抵押品受託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於會後表示,苦主對金管局等相關機構的回覆並不滿意,計劃向該局就銀行銷售有關產品手法作投訴,並促請消委會介入,希望提出集體訴訟。
甘乃威表示,於本月中旬仍有銀行向投資者推銷雷曼相關產品,他希望警方可以介入調查,要求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事件是否涉及詐騙。
消委會發言人表示,截至昨天只接收到五宗查詢,尚未收到有關投訴。一旦收到個案投訴,消委會將作出跟進,並與證監會聯同金管局密切合作。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迷你債券既非債券,亦非存款,實為高風險的衍生工具;並表示訴訟對像主要為銷售有關產品的銀行,因不少苦主稱被誤導,指有關產品與定期存款無大分別,認為銷售手法有問題。
他相信本港有二十一間銀行出售有關產品,估計苦主損失數十億元,惟涉及多少投資者,金管局現在仍未有具體數字。此外,對信託人及銀行的回覆都表示不滿,認為他們處理過程缺乏透明度,銀行應該主動通知客戶,加強與投資者溝通,要求銀行透過電話及文字管道,向投資者解釋持有雷曼資產所受到影響,並要求銀行開簡布會,向投資者說明其權利。
渣打、星展、荷蘭等七家銀行及新鴻基證券代表亦有出席昨晨會議,何俊仁指他們並未發言。
香港浸會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巫伯雄表示,從法律上而言,通過集體訴訟的勝訴機會很微,除非所銷售產品是假貨,而銀行工作人員在推銷時究竟是怎樣操作,苦主亦很難證明。他表示,政府應該充當中間人,與香港相關銀行聯絡,並了解雷曼兄弟的最新情況,又為各苦主爭取最大程度利益。
他表示,香港應建立標準化風險評估,令投資者很容易了解到種類繁多的投資產品之風險評級,提供與回報相關之公共資訊,增加市場透明度,逐步建立市民投資信心,這會促進香港經濟發展,完善香港市場機制

雷曼迷你債券涉127億 苦主損失慘重

雷曼迷你債券涉127億 苦主損失慘重
迷你債券問題愈演愈烈,購入債券的苦主昨天向監管機構提出申訴,並表示擬採取集體訴訟討回公道。是次事件受害者茅頭和政黨直指中介機構的銷售手法,相信將成為日後事件的關鍵。
證監會昨天表示,迷你債券其實是一個品牌,是由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所發行的信貸掛鈎票據,其實是債權證的一種。據悉,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過去曾與雷曼投資銀行有關。
推銷員操守成關鍵
根據證監會的資料,目前本港這類的產品總值三百六十億元,其中雷曼的迷你債券則約一百二十七億元。市場人士估計,苦主損失共約數十億元。
目前監管金融產品銷售的主要是證監會和金融管理局,但證監會和金管局均不會審批具體的金融產品。其實證監會只是負責審批銷售有關產品的推廣資料是否有足夠的披露,並不會就產品本身發表意見。證監會的《操守準則》就銷售過程作出規管。
而金融管理局則負責監管銀行在銷售產品時是否按《操守準則》銷售有關產品。證監會則負責監管證券行在銷售有關產品上的操守。
監管機制遭質疑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天表示,目前掌握的訊息看來,事態相當嚴重,而且涉及金融機構的銷售手法。他對商業銀行銷售投資銀行的複雜金融產品表示懷疑,並指出該黨在律師等專業人員之協助下,在了解有關產品尚且有一定困難,而銀行職員卻將迷你債券產品銷售予退休人士。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會跟進事件是否涉及本港的監管體制問題,及有關監管制度和執行過程是否有問題。
證監會負責人表示已增派人手接聽查詢熱線電話,至今已處理逾七百八十項查詢和逾一百三十宗投訴,現正將與銀行涉嫌不當銷售行為有關的投訴轉介金管局作進一步跟進。證監會亦已聯同金管局安排雷曼迷你債券的分銷商設立熱線,處理投資者的查詢及投訴。
本港證券行新鴻基證券過去在銷售迷你債券方面也相當活躍,該公司昨天表示,迷你債券是由Lehman Brothers Asia Limited安排提供之信貸相聯產品,經香港和澳門多個分銷商發售,新鴻基金融是該產品的協調分銷商。
證監會指出,這類產品的發行商一般利用來自投資者的款項買入抵押品,然後作出若干「掉期」財務安排,從而令發行商得以將產品的潛在整體回報提升至高於傳統銀行存款的回報水平。
這些「掉期」安排,通常與若干擁有高信貸評級的參考機構有關連。
然而,若其中一家參考機構或掉期對手方無力償債,整個架構便會失效,有關產品便須平倉,而抵押品亦會被變賣套現。
該會表示,已要求雷曼相關衍生工具產品的受託人,盡快就產品的善後安排作公布,並提醒投資者,迷你債券的抵押品雖已與雷曼的清盤資產分開存放,受託人亦有責任以符合投資者最佳利益的方式處理資產,但投資者可取回的金額,可能會少於甚或遠少於他們投資的本金

救市效應猶存 港股升304點

救市效應猶存 港股升304點
中美兩國救市措施舉動效應未消,加上內地股市大幅上揚,港股開市迅即高開500多點,其後雖曾一度倒跌200多點,但在中資金融股買盤帶動下,恒指收市仍升304點或1.58%,報19632點,成交稍減至916億元;國指則重上10000點水平,收報10227點,漲252點或2.53%。
大華繼顯董事梁偉源表示,昨天內地仍醞釀利好消息,包括政府或入市購買H股等,而美國連串救市措施亦加強市場信心,港股短期仍有機會上破20000點,但預計現水平再上升空間只有約8%至10%。因恒指從低位已反彈3000多點,若經濟呈現壞迹象,大市又或將回調至18000點。
工商東亞表示,美國和中國的救市措施令香港市場仍處於反彈走勢中;預計恒指反彈目標約在21000點。一名外資基金經理認為,歐美機構投資者在這次金融海嘯後,相信已大幅減低槓桿投資的比重,而一些金融機構亦出現資金短缺,這或令市場的資金流通性減少,股市反彈未必可持續。
花旗預計,國指近期阻力在10000點,該水平相當於二倍的市賬率,處於歷史交易區間的高端。該行指出,國企指數曾於上周四跌至日內低位7600點,十分接近一點五倍的市賬率(相當於7500點),處於歷史區間的低位。
藍籌股昨天普遍造好,滙控(005)上升2%,收報126元;港交所(388)守穩100元關口,上升2%,收報103.9元;中移動(941)被大摩指未反映潛在營運TD-SCDMA制式風險,高位沽壓仍重,收報84元,無升跌。
恒生指數公司昨天宣布,隨着聯通(762)及網通(906)之合併已分別於兩間公司的股東特別大會獲得通過,若法院如期批准二者之合併,網通在聯交所上市地位將於10月15日被撤銷。網通會於當天從恒生指數及其他一系列指數剔除,其中恒指不會有其他股份加入,但恒生綜合指數及恒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等則會加入香港建設(190);而恒生神州指數則加入中海油田(2883);恒生中國內地二十五與恒生五十則會加入紫金礦業(2899)。恒生指數成分股數目因而將由四十三隻減至四十二隻

社評 - 迷你債券出事 再思單一監管

迷你債券出事 再思單一監管
購買了雷曼兄弟擔保的迷你債券的苦主,昨天跟金融管理局開會,由於政府當局並沒有給苦主任何實質答案,民主黨準備替雷曼苦主進行集體訴訟,看來一場因美國金融風暴而觸發的本地金融「政治」角力即將揭幕。
協助雷曼苦主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昨天表示,部分投資者希望消費者委員會介入,並研究以集體訴訟方式向發售迷你債券的銀行追討。事實上,苦主唯一可以追討的對象,是向他們發售迷你債券的銀行,但民主黨從旁協助,自然有追討以外的其他議題,包括追究政府的監管部門是否工作不力,以至政府財經決策官員有沒有疏於督促屬下機構,對危機後知後覺。
我們向來主張投資者要對自己的決定負責,因為投資獲利是個人所得,到了出現損失時,投資者自然也要負上全責,怨不得人,也不能要求政府打救。經過幾十年來多場金融風暴的考驗,香港投資者大部分都已變得成熟,不會怨天由人,在九七金融風暴之後正達證券的苦主上街示威,董建華政府最後決定以公帑「打救」苦主,惹來一片劣評,認為政府違反了投資者賺蝕責任自負的基本原則。但是,這次雷曼苦主個案跟過去事例又有所不同。
首先,雷曼苦主不像過往案例,是因股票買賣而招致損失,他們購買的是極為複雜的衍生工具,光顧的中介人也非傳統證券行,而是向來予人高度信心的銀行。其次,過去小投資受損大多因為證券行違規經營,或因資本不足而出事,但現在出事的並非中介人,而是迷你債券的擔保商,此中涉及的風險,對很多投資者來說都是聞所未聞的。
作為金融監管機構,它們的主要任務不離三大範疇—第一是確保穩健,包括要確保中介人的資本充足比率、風險管理完善等;第二是金融產品,近年金融業推陳出新,投資產品層出不窮,監管機構已放棄直接監管金融產品,改為遵奉披露為本原則,發行機構必須盡量向投資者解釋,並披露所有涉及產品的風險;監管機構的責任,是確保披露的資訊充足,而不是判斷產品是否應該推出市場,至於購買與否,就由投資者自行決定。第三是銷售行為,主要是針對中介機構的推銷手法,包括有否向投資者施壓「硬銷」,有沒有刻意誤導,或隱瞞某些訊息,沒有向顧客詳細講述投資風險等。
經過多次金融風暴考驗,本地監管機構對證券商和銀行的監管都已達巨細無遺、面面俱到的地步,但是,由於歷史原因,金管局對於銀行的穩健經營特別注重,尤其對於存戶的存款保障,以及要確保銀行做足各項風險管理工作;至於證監會,則較着重市場訊息透明,中介人需要做好披露風險的職責,及確保有足夠經營資本,並妥善保管客戶的股份。很明顯,對於中介人的推銷手法,及在推銷金融產品時有否充分知會顧客各種風險,顯然都是監管機構的弱項,而在銀行業解除利率協議之後,銀行不斷拓展非利息收入,推銷金融產品成為開拓業務來源之一,如果要對銷售過程嚴密監控,涉及的監管成本將十分可觀。我們認為,證監和金管局現在追查出事原因的線索,主要應循推銷手法入手,調查銀行促銷迷你債券的過程中投資者是否取得足夠資訊,以及是否充分了解風險何在。
本地銀行參與大量推銷投資產品的業務,這些傳統上應由證監會監管的範疇,現在卻轉到金管局的權限之下,兩頭並管,是否反會出現監管「兩頭不到岸」的現象?雷曼苦主的事例,也許促使政府應重新考慮設立單一金融監管機構的建議。

高盛大摩轉型 獨立投行壽終

2008年9月23日高盛大摩轉型 獨立投行壽終
投資銀行雄霸金融世界二十多年的時代正式落幕,碩果僅存的兩大美國投行—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均變身成為受聯儲局嚴格監管的銀行控股公司,反映兩大行認為,投資者斷定獨立投行模式已經破產,這個模式沒有前途。
變身銀行控股公司
華爾街五大行半年內「全軍覆沒」,被視為全球金融業逾二十年來最重要的轉變,亦顯示美國三十年代大蕭條以來的「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分家」模式徹底結束,以存款作基礎的傳統銀行取代投行,主宰金融界發展。
聯儲局理事會是在上周日晚上九時開會,並通過高盛和大摩轉型成為銀行控股公司的要求。轉型後,高盛和大摩將可使用聯儲局的巨額緊急備用信貸,而且可以發展商業銀行,以存款作為進行投資的資金來源,與花旗集團、美國銀行、摩根大通及美聯銀行(Wachovia)等看齊,不再依賴借貸來籌集資金。
將受聯儲局監管
不過,高盛和大摩須要為此付出代價,日後將改由聯儲局監管,意味監管更多和公司須滿足新的資本要求,而且要減少槓桿式借貸。這預料會降低兩間公司的盈利能力,但至少可以讓它們有喘息空間。另外,消息指出,聯儲局希望以此顯示,局方力阻高盛和大摩「雷曼化」,最終破產收場。
這是全球金融業八十年代以來最大變動。當時大摩和貝爾斯登等投行先後上市,而倫敦金融市場則在一九八六年進行大改革。
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前主席伊薩克表示,這代表大家之前所認識的華爾街已經完了。CreditSights分析員漢德拉說,存款銀行業是現在唯一的賺錢王道。
北卡羅來納州大學金融教授普拉夫表示,這意味大摩會重新評估與美聯合併的計劃,因為大摩一直希望保持獨立,估計大摩會收購一家市賬率近乎零的銀行。知情人士透露,聯儲局通過轉型要求後,與美聯合併不再是大摩的優先選擇。
美國在一九三三年通過《格拉斯—史特格爾法》(Glass-Steagall Act),下令投行與商業銀行分家。有關法例在一九九九年廢除後,投行和商業銀行仍存在一定分野,但這條界線上周日被徹底打破,金融業回到《格拉斯—史特格爾法》前的局面。
華爾街大行一度為金融業人人羨慕的對象,因為這些公司高層花紅高達七位數字,中層管理人員也有可觀薪津。投資銀行所受的監管極少,透過大膽的投資方式賺大錢,經常利用大量的借貸來增加盈利,支配了業內利潤最可觀的業務,得到傳媒注視的大交易,為各地企業及政府就合併收購、招股上市和業務重組提供意見。不過,這個營運模式在過去數周潰不成軍,因為投資者已經對之信心全失。
在目前制度下,聯儲局是銀行控股公司(即擁有或控制銀行的公司)的主要監管機關,證券公司則交由證券及交易委員會(SEC)負責監管,後者的監管限制相對聯儲局寬鬆。高盛和大摩轉型亦意味SEC前景變得更黯淡,聯儲局影響力則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