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9日 星期五

與當年RTC模式相近

與當年RTC模式相近

成立一間機構專門購買所有問題資產,不禁令人想起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中的「清債信託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簡稱RTC),但美國目前的金融危機遠較當年的儲蓄貸款機構倒閉潮嚴重,今次的RTC模式成本肯定較上次高。

美國多間儲貸機構在八十年代末相繼出現問題,當局於是在一九八九年成立RTC,購買所有有問題而又不能在私人市場覓得買家的儲貸機構,逐步處理這些公司的壞賬問題,然後待有人提出較吸引的收購價時才將相關公司出售。

RTC期間把七百四十七間儲貸機構關閉或重組,收購行動合共動用近四千億美元公帑,其中有二千二百五十億美元屬有問題資產,美國政府最終能把這些資產賣得一千四百億美元,亦即納稅人合共最少虧損八百五十億美元。

目前傳聞中的處理大行問題債務公司跟RTC的共通點,在於兩者均是「最終買家」─RTC購買儲貸機構,現在的新公司則會購買問題債務。另外,兩者都跟陷困的私人公司不同,毋須急於賣盤或出售問題資產。

然而,RTC當年是把整間儲貸機構買下,包括這些公司的優質資產,但今次的新公司是只接收有問題資產。而且美國政府當年是在成立RTC前已購下大量儲貸機構,成立RTC只是用作讓這批儲貸機構有秩序地破產,今次則是要避免再有大量金融機構倒閉。

支持RTC模式的人說,早前拯救貝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