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金管局關注銀行不當銷售手法

金管局關注銀行不當銷售手法
金管局昨天已收到五十四宗有關銀行推銷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手法的書面投訴。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於雷曼苦主會議後表示,金管局對每個不當銷售手法的投訴個案均會跟進調查。並補充,將會受理在雷曼迷你債券事件中有關銷售不當的投訴,但表示即使投訴成立,金管局根據法律權力可以採取的紀律行動不包括賠償。
金管局亦已要求銀行向投資者交代事件,他表示,該局可以向違規銷售的銀行進行紀律處分,包話譴責,罰款或停牌,該局已向有售賣迷你債券的銀行發出指引,要求主動接觸受影響客戶,解釋目前情況。該局亦會設立專線及網上表格,接受市民投訴。
另外,金管局已另設電話專線協助投訴銀行銷售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手法的投資者,專線號碼為8100 2314。該專線將於今天起,逢星期一至五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運作。
至於事件是否反映現行監管制度出現漏洞,李令翔表示,目前不能下定論制度出現漏洞,因現在所有「出事」產品均獲證監會認可。
該局發言人表示,金管局要求銀行銷售證券及期貨產品的過程,必須符合《證監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的要求。該準則規定中介機構必須向客戶說明銷售的產品所涉及的風險。
發言人補充說,銀行在銷售結構性投資產品時,必須符合有關規例及設立適當的內部管控制度,以確保銀行已評估客戶是否適合投資於該類型產品,及就該產品的性質與風險作出適當的披露。銀行亦要確保客戶已了解產品的性質與風險,並擁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買賣該產品所帶來的風險和潛在虧損